基督教的神
中文翻译
在其他语言中,这个词都有一个通行的翻译,比如拉丁语Deus,英语God,但在中文中却出来三个不同版本的翻译:新教的神和上帝,与天主教的天主,这是三个主要版本,另外还有一些并未广传的的翻译。
约635年[注 3],基督教首次传入中国,称为景教,其文献中对其独一神有两种译法,一是意译为“天尊”[9],是藉用当时佛教的术语。二是音译为“阿罗诃”,例如敦煌鸣沙山石室发现的唐代景教写本《尊经》,这是对基督教所敬拜的独一神的最早翻译。
16世纪末明朝末年,天主教耶稣会的利玛窦将基督教传到中国,1584年十诫译为中文,称为“祖传天主十诫”[9],又著书《天主实义》,这是“天主”译文的来源。圣经中的“天”是耶和华的居所,“主”是对耶和华的另外一个称呼,顾名思义为天主。
利玛窦也开启了另一个译文“上帝”,他在其解释基督教的《天主实义》[10]中将此“天主”与中国儒家经典《中庸》《诗经》《易》《礼》中的“上帝”相互印证,说“吾天主即古经书所称上帝也,……历观古书,则知上帝与天主,特异以名也”。利玛窦的意思并不是要用“上帝”来翻译,但这个词语迎合了本土的语境,不胫而走,很受欢迎。天主教内部就基督教中的“天主”与中文原来语境中的“上帝”是否可以如此类比展开了辩论,1645年9月12日,教宗依诺增爵十世宣布禁止用“上帝”称呼造物主。1715年3月19日,教宗克莱孟十一世发布“自登基之日”通谕:“……所以在中国之西洋人,并入天主教之人,方用‘天主’二字,……并不许用‘上帝’字眼,……”。天主教于1968年出版的思高本译为“天主”,将指一般神明的地方仍然译作“神”。
后来,新教传入中国,1823年马礼逊出版《圣经》的第一本完整的汉译本,将此独一神有的地方译为“神”,有的地方译为“天”,有的地方译为“神天”,这是另一个译文“神”的正式出场。
1843年,英美传教士重译《圣经》,也就是“文理委办译本”,英国传教士坚持使用“上帝”,美国传教士坚持使用“神”,后来这成为双方中断合作的一个原因,各自出版自己的中文翻译。
1887年-1888年,在《万国公报》上若干西方传教士和中国基督徒发表一系列文章,辩论“上帝”与“神”的翻译问题[11],赞同使用“上帝”的意见基本承接了以前利玛窦的意见,认为中国文化里的上帝与基督教的独一神即使不是一回事,也是大有可比之处,他们都是至高之神,不是地方神明,用“神”可能与中国的众多神明误会。赞同使用“神”的意见认为原文的Elohim/Theos是个属类词(generic name),本身有一般神明和耶和华神的双重的含义,用神来翻译颇合原意,上帝一词与皇帝颇多关联,可能会有误解。
1919年,英美传教士再次联合翻译《圣经》,就是现在仍然最通行的《和合本》,这个译本同时出了两个版本:上帝版和神版,除了上帝/神的称呼,完全一样。神版将Elohim/Theos译为“神”,上帝版将指耶和华神的地方译为上帝,将指一般神明的地方译作“神”[12]。为了排版的方便,神版在“神”前面加一个空格,以便与上帝版使用除此以外同样的排版。(这个空格不是为了敬畏神而加的,这是常见的误解。)
20世纪后半叶出版的中文新译本译为“神”,这似乎反映了现代华人基督新教神学家的意见倾向。
现在的基督新教的教会使用“神”的用法似乎更多一些[13],一般在“上帝”或者“神”之间选择一个自己习惯的用法,不再为两个翻译激烈辩论[14],有时候为了行文和诗歌音节的方便而加以取舍。然而,“上帝”一词可能与其他信仰混淆(例如: 玉皇上帝)。另外,其实基督教的神Elohim并非只愿意在天上受人膜拜,祂更渴望成为地上信徒的生命,并与信徒同行。基于以上原因,有些教会认为上帝一词不能合适代表基督教的神[15]。